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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算羁押期限吗

监视居住算羁押期限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4-21 11:20:11 已帮助19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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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算羁押期限吗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监视居住并不算作羁押期限,这是因为监视居住并未在看守所进行实际的关押措置,而是在违法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告人的常驻地址或特定居所内实施。
对于指定居所实行监控措施的情况下,除非确实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外,其他情况都应在监护居住机制启动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被监控居住者的直系亲属发出告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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