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若男方或女方因以下事件而选择
离婚时,将有机会获得
赔偿:
首先,假如任何一方已构成
重婚罪。
这意味着其在前段婚姻尚未终止,且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之下,再次与他者缔结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抑或是在此前提之下,继续与他人以夫妻身份(或称谓)共同生活,则可被判定为触犯了重婚条款。
其次,当其中一方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
同居关系时。
再者,若一方实施
家庭暴力。
关于此点,家庭暴力被视为
家庭成员间通过人体伤害、束缚、残害、限制个人行动自由及频繁性的谩骂、威胁等手段所进行的身心伤害行为。
第四,若存在一方向配偶和子女实施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
最后,若产生一方出现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