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关系解除时
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双方应对原先属于夫妻共有之财产进行合理化的协商分配;
若因意见分歧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相关司法机构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
当事人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来做出最终裁决。
特别应该重视并保护的是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的权益问题,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