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售出过期食品行为的
行政处罚大致分为两类:
1.如果是经营者销售已经过保质期的食品给
消费者,那么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
经济赔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之外,还可以进一步向生产商或销售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要商品价格的十倍以上款项作为
精神损害赔偿。
2.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根据其各自法定职能的划分,他们有权利没收
违法者获得的不法收益以及非法生产和经营的食品,同时还包括用于这些活动的各类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等物品。
当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商业价值低于一万元时,相关部门将处以最低两千元以上、最高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超过一万元,则会面临在商品价值的基础上增加至少五倍至最多十倍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有权
吊销违法者的
经营许可资格。《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
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
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