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涉案人员若被判定有
危险驾驶之行为,将处以一至六个月的
拘役处罚。
而拘役,即指对
违法者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按照指定地址予以拘禁,且必须进行强制性劳动改造的
刑罚形式。
这一制度在我国作为主要
刑事处罚手段之一,前提是
拘役的期限定为一个月之上但不超过六个月,且在
数罪并罚情况下,累计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具体定义,则是指个人在道路上使用
机动车设备进行驾驶活动时,从事诸如驾车追逐竞技行为,情节较为恶劣的;
或者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
甚至在有偿提供校车服务或者运送乘客的过程中,出现严重超额乘员搭载或在规定速度之上行驶的现象;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
公共安全带来潜在威胁的行为等。《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