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时无收入一方能请求对方帮助吗

离婚时无收入一方能请求对方帮助吗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若无明确经济收入来源且生活艰难的一方存在实际困难,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便应对其进行适度的经济援助与支持以缓解其生活压力。
这一条文明确强调了离婚经济援助应当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提出,且提出援助请求的一方必须面临真实生活上的困难,且须具备足够的经济负担能力。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确认某一方是否符合'生活困难'的定义具有相当高的标准与规范,只适用于那些仅依赖自身私人财产及因离婚协议而分割所得的财产仍然无法达到基本生存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确认为生活困难。《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4-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