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健身房乃属于须由消费者提前支付全部费用、商家按期分阶段交付商品或服务之预付费消费形式范畴。
如遇健身房停业整顿且未能依据事前协商之约定继续提供相关服务,其应遵循消费者的意愿和诉求履行承诺或退还预付款项;
同时还需负担归还预付款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否则,消费者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