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人员在交警示意其停车时不立即响应,将引发严重责任后果,可能招致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及
口头警告处分。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
违法交通
管制规定之名无情无义地强行通行,且对执
法人员的劝告置若罔闻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实施
处罚,金额自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并可同时处以15天以内的
拘留刑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