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当父亲欠下债务时其子女人与之相关,若子女成功继承了其父所留下的财产,便应在合法继承的那部分数额里对此债务负有共同偿付的责任。
然而,若债务超出了遗产本身的实际价值,则子女在自愿基础上偿还的欠债无需局限于此范围。
若子女选择放弃继承,则可免除对已故父亲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债务的清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