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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

什么是无因管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7 18:45:23 已帮助24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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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乃是指在缺乏法律所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为了防止他人的权益遭受损害,个体主动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向对方提供帮助的行为。
这是在民法领域内,债得以产生的依据之一。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管理人需要对他人的事务予以管理;
其次,必须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
最后,不能存在任何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管理者有权要求受益者支付其由于管理事务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同时,当管理者因为管理事务而蒙受损失时,也有权要求受益者作出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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