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
人员伤亡,并不必然涉及
刑事犯罪问题。
然而,当事故存在如下任一具体情况时,
责任人方将面临
刑事处罚:
首先,事故导致1人或3人以上重伤,且责任方承担全责或
主要责任。
其次,事件引发了3人以上的死亡,且责任方需对事故负相同程度的责任。
再者,如责任方导致公共经济财产或是他人财产出现直接损失,且该责任方为事故发生承担了全责或主责,但却无力偿付高达3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
赔偿款。
最后,若责任方向公众带来一人以上的重伤,且需承担事故全责或主要责任,同时又具备下列任一特定情形:
(1)在饮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
(2)未考取相应驾照驾驶机动车;
(3)明知
机动车辆的安全设备缺失或安全构件失效仍进行驾驶操作;
(4)明知自己所驾驶的机动车辆未曾取得合法牌照或者已达到
报废标准;
(5)在严重违规
超载的状态下驾驶;
(6)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逃避事故现场。
众多此类行为组成
犯罪的事实皆需追究相关人士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责任;
若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
逃逸,或者还有其他更为恶劣的情节,那么他们将会受到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而致使他人身亡的罪犯,他们将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