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的处理过程中,退赃的法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公安机关履行侦查职责,将犯罪嫌犯绳之以法并尽全力追回犯罪所得赃款。
待这些赃款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最终确定其权属归于符合条件的受害者之后,便会按照法律要求将其全额归还给受害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罪犯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都必须无条件地加以追缴或由司法机关责令退赔;
对于属于受害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也必须在确认认证无误之后,尽快返还给受害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