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责任条款明确指出,作为
担保人,您需同
债务人共同负有同样的偿还义务。
无论您身处担保人的角色抑或债务人身份,如出现无偿债之力的状况,法院都将不受理处理此类事件。
此处提到的"
无力偿还"意为彻底丧失偿还
债务的能力。
倘若存在部分还款可能,应对此部分予以偿还,不然便是对于决定性的裁决拒不履行,法院可对此类行为采取罚款、
拘留等
强制执行手段以施惩戒。《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
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
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