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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夫妻办了假离婚该如何处理

鉴于所谓的“假离婚”实际上已完成了离婚登记程序,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通常可以视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进而,如果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所购房产即便在日后重归于好并恢复婚姻关系,也在此情况下并不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该被作为夫或妻单方面所有的财产。
为此建议,在购入该房产之初,双方便应当通过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指明该房产归两人共同持有所有权。
倘若在购买房产之后双方有意重新缔结婚姻关系,那么他们有责任前往其中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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