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虽然离开发生事故的现场,但仍返回该地点进行相关处理并承担责任,则依然构成
逃逸的事实,然而这种情形也可视作
投案自首的表现。
所谓“
交通肇事逃逸”,系指
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遭遇交通事故之际,未遵循法律
法规,私自逃离事故现场,导致对事故引发的民事、
刑事、
行政责任无法明确界定,进一步逃避、推卸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