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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岁摩托车驾驶证新规定

针对年满60周岁的摩托车驾驶员,新的安全监管制度具有以下要点:首先,自今年起,年龄达到60周岁的驾驶者在参加年度审核时已无需再提供身体状况证明材料。
其次,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士而言,他们将无法继续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等高风险交通工具,同时也不能持有机动驾驶执照的大型货车、无轨电车以及有轨电车的正常行驶资格。
如果您拥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的机动驾驶执照,则应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构或其所在地之外的同等级别、相近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构进行更换,申请更换的驾驶证级别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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