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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情况下应当持续到子女达到成年阶段或者能够独立自主生活为止。
然而,若子女年满十六岁但尚未达致成年年纪,并且其佳通收入已经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同时还可以保障本地一般的生活标准,那么在此情况之下,父母有权利停止对该子女的抚养费用支付。
但是,对于那些尚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而言,抚养孩子仍然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他们需要继续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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