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明显超越必要限制并导致重大损失的
正当防卫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若构成
防卫过当,
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正在实施
行凶、谋杀、
抢劫、性侵犯、
绑架等严重威胁到个人生命安全的极端
暴力犯罪行为,如果受害者实施了适当的
防卫行动,即使造成了加害者的死亡或重伤,也不应被归类为防卫过当。
尽管因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
量刑时,
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各种具体情节予以适当减轻或者完全豁免责罚。《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