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蓄意而导致的他人受到轻伤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主观上并不存在明显的恶意或犯罪意图。
然而,若这类伤害行为是由于过失所引发的,那么只有当受害者受伤程度达到重伤及其以上时,才能构成刑事犯罪,而且自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具体来说,这种犯罪被称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即因一方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此种行为可归类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范畴。《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