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特征指的是一个人所犯下的罪行属于数个不同的情况。
这乃是我们将其纳入
数罪并罚范畴的基础条件及先决条件。
因此,要想正确地运用数罪并罚制度,首要任务便是正确地区分出一罪和数罪的差别所在。
时间特征则涉及到数罪必须全部都在法定的期限内发生。
依据我过现行的
刑法典中规定,若在
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
行为人过去曾经有几次
犯罪行为的话,需要对这些犯罪行为实施修正后的数罪并罚规则。《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判处死刑和无期
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
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
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
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