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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被准许

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只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事宜达成共识并亲自前往一方当事人惯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即可完成离婚事务。
若是决定采取诉讼途径,并不一定要在上述问题上达成统一意见,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离婚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
(三)有反复无节制进行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逾两年;
(五)其他足以证明夫妇感情彻底破裂的因素;
(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应当批准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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