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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证据不足怎么办

针对抢劫罪名证据不足之情况,若仍处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侦查部门可进一步深入调查并搜集充足证据
然而,若是案件已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依据依旧不足,检察机关便可将此案发还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工作或者由自身展开独立侦查。
若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发现其仍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相应行为,且不满足起诉条件时,则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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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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