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针对
盗掘古墓葬罪的既遂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判决标准:
首先,盗掘古墓葬罪的既遂者,依照一般的情况,将被判处3至10年不等的
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处以
罚金。
其次,如果
犯罪人的情节符合较轻标准,那么将会被判处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之间,同时需另行支付罚金。
最后,如果犯罪人涉及到盗掘国家重点保护古墓葬等法定行为,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会被要求支付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
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