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债务人在
债权人的还款
逾期催收通知单上真诚地签名或盖公章,即可视作为其自动放棄了该项贷款因
诉讼时效期满引发的
抗辩权利。
在
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
催收债权的书面通知,或者具备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书面文件,当债务人对此类文件签字或盖章时,则是对原有
债权债务关系进行重新确认之举。
如果隐含在重新确认中的债权债务有着明确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从这一期限的次日开始倒数计时;
反之,若重新确认中并未指明债券
债务的具体履行时间段落,那么诉讼时效便会自确认日次日算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