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后罪的追诉时效要如何来计算

后罪的追诉时效要如何来计算

对于后续犯罪行为所引发的追究时效计算问题,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若该次犯罪的法律提供最高刑罚不足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在案件发生至调查完成后的第五个周年之际便无需再进行后续的追究;
其次,如果该次犯罪的法律提供最高刑罚位于五年以上缺乏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范围内,那么在案件发生至调查完成后的十个年度之后便将停止进一步的追究活动;
再次,如果该次犯罪的法律提供最高刑罚高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在案件发生至调查完成后的第十五个年度到来之际便将停止追究;
最后,在法定上限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下,只要超过二十年的时间便可以不必对其进行继续的追究。《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新修订:2024-04-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