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多种情况下,
担保合同是可以被依法撤销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一方
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利用了另一方所处的困境或者对方在做出决定时可能不具备完全客观和准确的判断力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了担保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可以依法主张撤销的范畴;
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某些欺骗性的行为,最终导致另一方与其签署了担保合同,同样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被依法主张撤销的;
此外,如果一方或者第三方通过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签署了担保合同,同样符合上述可诉求撤销的标准;
第四点,如果由于存在严重的理解偏差或者信息错误等问题,导致担保合同的订立并非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那么这样的情况也符合
可撤销的规定;
最后,根据法律
法规的其他具体规定,只要某一种情况符合以上标准中的任意一项,便可以提出撤销担保合同的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
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