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明
符合条件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首先,该项权利必须是基于金钱等有价值的财富进行交付的请求权;
其次,该请求权的实现需要以
债务人为基础;
第三,该项请求权在法院正式启动
破产程序之前便已存在于对债务人的
法律关系之中;
再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最后,该项请求权应当具有法律赋予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
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
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