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直接过户财产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直接过户财产吗

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财产的过户操作。
这主要源于离婚协议的本质属性,即在婚姻关系当事人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所进行的处分行为。
因为如此,离婚协议就具有了与民事合同相类似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
当当事人由于履行协议而引发争议时,他们就应当遵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相关具体规范来解决问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已经产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决书乃至刑事判决书、裁决书中所涉及的财产部分,以及依法创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还有经过公证机关权威认可并且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这些文件才能够真正发挥出强制执行力。
因此,由离婚协议的实质性特征就可以明确看出,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效力。
实际案例中,针对仅仅凭借离婚协议就独自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的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得到相关部门的受理和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新修订:2024-04-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