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融资借款专题 > 公司债券用途限制是哪些

公司债券用途限制是哪些

首先,应当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设立专用账户以接收、保存以及划拨募集资金,同时负责进行本息偿还工作。
其次,针对该项专用账户的使用规定是禁止将任何非募集资金存入其中或将其用于除发行债券相关用途以外的其他领域。
最后,在公开市场上进行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得的资金必须严格遵循核准用途;
而对于只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此类债权工具所需募集的资金,亦应确保其用于原先约定的合法领域。《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新修订:2024-04-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