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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吗

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吗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4-13 14:10:19 已帮助2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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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七百三十二条的明确界定,租户在住房租赁期间不幸离世,其在生前与之共同居住的亲朋好友或者合伙人是有权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使用该房产的。
由此可见,当租房者在租房有效期内离世后,其生前有过共同居住生活经历的亲友便能依照原本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租赁使用该住房。《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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