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得以成立必须满足如下四个必要条件:
1.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须为一般的自然人;
2.主观心态方面:
必须存在过失的心理状态;
3.侵害范围方面:
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人身性命或者身体健康,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的财产安全;
4.客观行为方面:
犯罪行为人须有过失地向公共场所投放诸如有毒有害、放射性及致病微生物等物质,造成对
公共安全的威胁与损害。《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