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决定结束婚姻之后,对于存在的
共同债务问题,经过双方的协定可以将其分摊各承担其中一半;
但若是涉及到任何一方单独产生的
个人债务,除非得到对方的明确同意证实,否则无法进行分摊处理。
当夫妻关系开始破裂时,涉及到的
共同财产则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具体的分摊方案,可以由相互之间进行友好的磋商来确定。
在此过程中,无论最终决定各自承担多少比例,皆属于合法合规之行为。
然而,对于其中一方所独自承担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无义务对此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因此,除非得到另一方主动、自愿和真诚的同意,否则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个人债务都不应加入共同分摊的范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