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主张
离婚的情形下,酒席费用并不需要返还;
同样地,
彩礼款项在通常情况下也无需退还。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中,例如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合法进行
婚姻登记却并未实际共存生活,以及男方在婚前因为支付彩礼而造成自身经济困窘等情况时,若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彩礼款项,女方便有义务予以相应的返还。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据
当事人的
个人财产及离婚时分得的财产状况难以维系其在当地基本生活水准所需的程度,这一困境应当被视为一种相对性的绝对困难状况。《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