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婚后无论从
工资还是奖金中获取的收入、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以及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倘若并无反面
证据明确证明其为单独个人所有,则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