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犯罪分子违法行为产生的收益(以下简称“违法所得”)的处置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依法进行追缴以及责令退赔。
面临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仍暂留其处时,相关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及公诉阶段内,应实时关注,适时展开追缴;
若违法所得已遭到损毁或挥霍,则应当要求犯罪分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应当对被受害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予以及时地归还当事人。
再者,对于非法物品以及为实施犯罪活动而提供的个人财物,应当依法进行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没收之物以及罚金额度,均应全额上缴至国家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