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交通
法规,从支路通过红绿灯路口进行向右转的行为并不属于
闯红灯范畴。
只要在红灯亮起的时候,行驶在此路段的右转弯
机动车能够在保障不影响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的条件下,即可依法继续前行通过该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
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