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中,将所有财产直接宣判给子女的做法并非合法可行。
严格来说,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属于仅仅属于配偶之间的私有财产,与他们的子女并无任何关联。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有达成共识、自行协商
分割财产的意愿,那么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共同
财产分配给他们的孩子。
但是,法律规定的明确说明是,未成年子女并不具备分享父母共同财产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
夫妻共同财产应以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必要时也可实行不等额的分配方案。
若是在分割过程中产生争议,则应由当地的司法机构,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