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撤销权需符合如下几个要素:首先,债权人必须得具备针对债务人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关系;
其次,债务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实施了一系列处分自己或他人财产的实际行动,而且须催生相关法律效力;
第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从而使得债权难以保证其既得利益或者说这种债权几乎无法实现;
最后,当债务人和第三方展开有偿法律行为时,必须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