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
房屋遗产继承的具体流程,我们通常遵循
遗嘱继承以及
法定继承这两种主要途径来进行处理。
在法定继承方面,又会依次分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与
第二顺位继承人两类群体来进行安排。
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涵盖了夫妻双方、子女及父母;
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包括了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亲人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仅能供本村村民使用,因此,若子女户籍已从原籍转移至其他地方,那么相应地便失去了在该村继续拥有宅基地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