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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哪些情况可以不予处罚

对于那些实施了盗窃行为并给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能够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表现出极度的懊悔,主动退还所盗窃的财产和赔偿相关的损失,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都有可能获得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待遇;
同时,酌情给予有关部门以相应的行政惩处也是必要的:
首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其次是非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人员,即没有参与分赃或取得赃款赃物相对较少并且不是主要罪犯;
再次是得到受害者的谅解;
最后是其他情节较轻、社会危害程度有限的情况。《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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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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