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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结婚登记是否还需要离婚证

在进行第二次婚姻登记时,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离异证书以作证明。针对二婚人士,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时,除了需出示相应的身份证件外,还应递交与其前任伴侣解除婚姻关系证据文件,如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由法院签发的离婚判决文件。此外,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我国内地居民在提交申请资料时,也须按照规定提交以下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1)本人生日户籍簿、有效身份证件(2)本人亲自签署的无配偶以及与拟结婚对象之间并无可直接血缘联系的正式公开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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