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
医疗事故,各
医疗机构都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迅速地将事件上报至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若情况严重,涉及重大
医疗过失,医疗机构应当在事发后不超过1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信息通报给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便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此种情形,所谓“重大医疗过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造成患者死亡或可能被评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等级的状况;(二)对3名及以上人身造成实质性伤害的严重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它特定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
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