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合同之有效力引发的纷争,可采纳以下手段加以化解:
(1)平等协商达成和解。
协商理应作为双方在彼此尊重并自愿参与的基础之上进行对话及磋商,进而达成共识之上的和解协定,从而消弭纷争。
(2)借助第三方的调停与斡旋,寻求公正公平的结果。
这即意味着争议各方在自愿合作的前提之下,由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冲突解决,最终促使多方达成和平解决方案的过程。
(3)依据双方曾签署的
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给具有仲裁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即为指由专业的仲裁机构根据矛盾双方的申请,依法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调解以及作出裁决等司法性行为。
(4)最后,若以上多种方法均不能满足争议各方解决问题的需求,此时他们便可选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程序以期最公正无私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