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逾期未能准时还款是否会导致
起诉入狱,这个问题并不绝对!请各位务必维持平稳的心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第196条的明确规定,
信用卡欺诈罪的主要行为特征包括恶意透支。
接下来我们对“恶意透支”做具体解释:
当用户在银行开设账户之后,账户内已经没有足够的资金或是资金不足之时,在获得银行的许可之后,却仍超过账户实际资金的额度去使用存款。
实际上,这就是银行将资金借贷给用户。
至于“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有关信用卡
欺诈罪的第二款规定,是指
信用卡持有者出于非法占用的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是设定的期限去透支资金,且银行经过
催收后仍旧无法收到回款。
然而,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之间的本质性差别就在于
行为人的主观态度。
尽管这两种行为最终都造成了透支,但是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预期在先并随后设法
偿还贷款和利息;
但恶意透支的行为人则试图将借款据为已有,并没有打算偿还或没有偿还能力,他们甚至可能采取潜逃的手段躲避
债务。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只要您具有还款意愿并且每月能够如期依照个人最大偿付能力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便不会也不应该追究您。
一旦过期还款日后持卡人不能全额付款而且未选用最低还款金额去还款,此时银行往往可能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首先,银行可能致电或邮寄催缴通知给信用卡逾《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