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未全面履行
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无法直接切割掉与其子女之间的亲缘纽带。尽管夫妻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子女可能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再属于对方的孩子。当母亲或父亲其中的一方应承担
抚养责任却没有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时,其另一半可以考虑通过和解、调解以及非诉或
诉讼程序等多种途径来催促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
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