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未满成年周岁的子女有权再次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父母增加
扶养费的支付额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凡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子女有权向具有经济能力的父亲或者母亲提出增支其
抚养费用的申请,并且要求得到法院的承认和支持:(一)原来商定的
抚育费用无法满足孩子们在此地完整而现实的生活所需;(二)由于子女突患疾病或入学求学等原因,实际支出已经超出了原先的约定额度;(三)出现了其他合法且合理的原因促使父母应当提高抚养费用;(四)实际情况需要比原有抚养费用更为丰厚才能够
保证健康成长。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
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