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标侵权行为的
诉讼时效方面,现行
法规规定了为期三年的
追诉期限。但是在此之外,若存在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则应遵循相关法律条款的限定。具体而言,
侵权行为的
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权益人清楚或应当清楚权利遭受损害,并且明白义务人为谁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如若权益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日期早于得知义务人身份日期长达二十年以上,那么人
民法院将会对此类
侵权案件不予受理和保护。对于在特殊情况下的确有需要维权的权益人而言,他们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
诉讼时效期间进行延长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
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
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