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者一方的
律师费用通常会由委托方承担。然而,如能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使对方愿意主动承担这部分法律服务费用,那么,律师费用亦可有对方
全权负责。若因律师服务费用问题引发争议时,律所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友好的磋商以妥善解决。如无法通过此方式解决
纠纷,则可将此问题提交至律所所在地区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或者选择
申请仲裁程序,乃至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解决争端。《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