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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企业干股并未分红能算受贿吗

倘若公职人员接受了他人所提供的无须资金投入便可领取的股票份额,尽管并没有享受到应有之分红,那么这种行为仍然应被判定为受贿罪。所谓干股,即指未曾实际出资,仅凭职务优势获取的股份权益。当国家工作人员运用其职权的便捷性来为请托者谋求利益,并接受请托者提供的干股时,将依照刑法规定,被评定为受贿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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