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聚众斗殴无疑是一种触及
刑法界线的
暴力犯罪。
在满足相关要件并被确认为聚众斗殴罪后,通常会对本罪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表现出积极参与行为的涉事人员施予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
刑罚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特指那些出于报复他人、称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呼吁并纠集众多人员聚集成团伙,相互之间进行
斗殴行为,以此损害
公共秩序的案例。
2、所谓“暴力犯罪”是指通过使用
暴力行为,将特定或者不特定的人员、财物作为攻击对象,具有故意策划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等多重罪行的
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具备明显的
暴力性质,这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类型
犯罪的关键所在。
3、通常我们谈到的暴力犯罪涵盖了以下几种
罪名: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致死伤罪、强奸罪、
抢劫罪、贩卖毒品罪、
纵火罪、
爆炸罪和
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然而实际上,只要是符合定义中所述,以暴力方式或以暴力相威胁作为主要犯罪手段的案件,都应当归类为暴力犯罪,而并非完全局限于上述所列出的罪名范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